一、落實“一改兩為”,為重點工作做好機構編制保障。服務發展。統籌編制資源,為發改委、科經局、鄉村振興局、市場監管等單位招錄專業人才,提供編制支持。加強市本級和鄉鎮街道糧食和物資儲備隊伍建設,強化糧食安全監管工作。服務民生。發揮好編制周轉池作用,開辟衛生人才引進綠色通道,充實教育、衛生、文化等領域工作力量。服務企業。從企業服務中心明確部分編制,用于服務國有企業發展。
二、出臺“兩單一圖”,厘清縣鄉職責邊界。廣泛征求市直單位、鎮(街道)意見建議,出臺“兩單一圖”。即《桐城市鎮(街道)政府權責清單》和《桐城市鎮(街道)配合事項職責邊界清單》和《事項運行流程圖》,對31項政府權責清單工作和56項配合事項清單工作流程進行全面優化,較好地解決縣鄉職責不清和屬地管理泛化的問題,切實減輕了基層的負擔。
三、完善配套政策,增強經濟發達鎮發展動能。根據范崗鎮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,協調相關單位制定了“6+2”配套政策。即從財政、金融、土地規劃、 道路、基礎設施、服務企業等方面制定支持范崗鎮發展的辦法和措施;紀委(監委)和組織部2個機構分別出臺加強權力監督和干部管理使用的意見。配套政策明確范崗鎮政府事權和支出責任,完善了財政分成辦法和激勵機制,加大金融服務體系建設,在規劃、產業、用地、基礎設施等方面加強支持保障,推動經濟發達鎮高質量發展,并發揮出輻射周邊的效應。
四、堅持先行先試,確保“小散弱”事業單位取得實效。出臺《桐城市小散弱事業單位優化整合方案》,明確將5名編制以下,以及設置過于分散、職能萎縮的事業單位,納入“小散弱”事業單位整合范圍,形成了涉及158 家“小散弱”事業單位明細表從街道和教育系統率先開展整合試點。桐城市各街道原有事業單位6個,整合后為3個,共精簡了9個。撤銷39個學校,整合成立了10個集團校,精簡事業單位29個。
五、堅持高位推動,經開區機構設置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成效明顯。對經開區內設機構、事業單位和派駐機構進行了優化整合,將安監環保納入開發區內設機構序列。經開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方案,獲省委、省政府批準,市委編辦與經開區按省委主要負責同志“要試出可復制,可推廣的經驗”批示要求,明確專人負責試點工作,組織人員到先發地區進行了實地考察,推進工改平臺的組建與運營工作。